浙江省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近日印發了《關于在民用建筑和簡易低風險工業建筑項目中推行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3+4”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推動城市高質量建設。
據悉,建筑師負責制是以擔任建設項目設計主持人或設計總負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為主導的設計咨詢團隊,依托所在的設計企業為實施主體,依據合同約定對建設項目工程全生命周期提供設計咨詢管理服務,為建設單位提供符合其使用要求的建筑產品和服務的工作模式。建筑師負責制的實施,將進一步壓實建筑師責任,從源頭上構建提升建筑品質、優化營商環境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建筑師的專業優勢和技術主導作用,防范設計質量安全風險。
在試點內容上,建筑師負責制采用“3+4”組合模式,即3個必選基礎服務內容:主導工程設計、代理招標采購和監督履行合同,加上4個可選推薦服務內容:參與規劃設計、提供策劃咨詢、提出運維計劃、開展附加服務。建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技術力量、項目的難易程度等實際情況對建筑師團隊服務內容進行組合,全生命周期提供服務應當至少包括必選基礎服務和參與規劃設計及提供策劃咨詢,鼓勵和支持包括以上7個方面內容的全生命周期服務。
在施工圖審查程序上,指導意見配合建筑師負責制的實施提供了2種施工圖審查方式,即自審方式和告知承諾制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方式。自審方式由首席建筑師提出申請,書面承諾對所有設計文件的符合性和規范性負責,并于申請施工許可證前將全部圖紙上傳到施工圖審查系統。承諾制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方式由建設單位和首席建筑師共同作出書面承諾。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對全部完成的施工圖出具審查合格意見書,并在圖紙上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
在配套制度上,指導意見提出了建筑師負責制的政策框架清單,包括《建筑師負責制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指南》等7項內容,計劃在2023年全部完成。同時,指導意見明確將開發建設“建筑師直通車”平臺,并通過平臺對建筑師團隊首席建筑師、各專業及主要注冊人員信息進行錄入和監管。